A2水岸景觀園區 遊湖券全票

產品內容

使用說明
【購買限制】
◎ 全票:13~64歲
◎ 親子套票限定一成人一孩童,孩童年齡:4-12歲。
◎ 博童票:4-12歲、65歲以上。
◎ 其餘票種(幼兒票0-3歲、優待票、花蓮鄉親優待票),請於現場購買。
   ※其他票種依官網公告為主。
◎ 本券不分平假日均適用,不需再加任何費用。
◎ 訂單完成後若因故取消或不成行,贈品無法退回,雄獅將於退費作業同時扣取以下費用
「7-11商品卡50元」NT$50*2張 及「星巴克飲料券」NT$100*乙張。


【品項說明】
◎ 費用包含:理想大地a2水岸園區遊湖券乙張。
◎ 費用不包含:現場個人消費。

贈品 🥤【星巴克飲料券】使用說明
◎ 本券為商品兌換券,面額價值為$100元,憑券提供優惠至2024年12月31日止,可兌換任乙杯售價為110元(含)以下之飲料品項,
但兌換內容不包含加價升級與額外添加濃縮咖啡、佐料、糖漿、燕麥奶等客製化收費項目,且兌換之飲料品項亦不包含酒精飲料、罐裝飲料、瓶裝水及果汁。
若點購超過110元以上飲料品項或加價升級、額外添加客製化收費項目等,於兌換時僅能以現金或隨行卡/星巴克APP支付差額。
優惠期滿,本券僅能兌換任乙杯售價為100元(含)以下之飲料品項,兌換內容如上述條件。

◎ 本券兌換時,折扣、優惠、兌換星禮程回饋與優惠及各行銷活動等恕不合併使用,兌換品項依各門市現貨為準。
◎ 本券僅限兌換一次,一經使用後本券需回收,恕無法更改或取消,亦無法退還。
◎ 本券無使用期限,恕不得更換現金或其他商品,禁止轉售。
◎ 逾信託期間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。
◎ 本券發生汙損塗改,致使無法辨識時即失其效力,影印及未有相關反仿冒辨識者無效,若有上述任一之狀況,恕無法使用、補發、退還。
◎ 本券不適用於外送外賣、電話預訂與行動預點服務。
◎ 本券出售日等同發票開立日,且於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,兌換時不開立發票,若以現金或隨行卡/星巴克APP支付差額除外。

贈品【7-11商品卡】使用說明(無使用限期)
◎ 商品卡限使用於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(股)發票之7-ELEVEN門市兌換商品及查詢餘額。
◎ 可支付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/服務;非開立統一超商(股)發票之7-ELEVEN門市(異業門市及關係企業)恕無法使用
◎ 因法令限制,商品卡目前暫無法支付代收、代售等非開立統一超商(股)發票之消費及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2條第3款規定 ,恕於本公司門市無法使用商品卡購買菸品。
◎ 以下恕無法兌換:遊戲點數卡(含虛擬點數、InComm禮物卡)、宅急便、電信儲值卡(非7-11品牌)、國際快遞(DHL) 及門市內銷售之其他受託代銷商品(以收銀機刷讀為準) ,另包含雲端開心卡、行動隨時取、i預購、7-ELEVEN線上購物中心,敬請見諒。
◎ 商品卡於7-ELEVEN門市兌換商品時,可併卡及多張商品卡同時使用。恕無法提供多張商品卡餘額合併移轉至一張商品卡。
◎ 至門市退貨時需攜帶商品卡及交易明細(或電子發票),金額一律回存商品卡內,恕無法退現金。
(註:因商品卡售出時已開立發票予購買者,兌換時為開立交易明細,若持餘額卡與商品卡一併同時消費,無法先扣餘額卡再扣商品卡,結帳時會優先扣除商品卡之剩餘金額;若商品卡餘額不足支付消費金額,這時則可再搭配餘額卡一併使用。)

【使用方法】
◎ 每一張票限1位使用。
◎ 欲搭船者請持實體票券入場。
 
【園區資訊】
◎ 園區開放時間:週一至週日08:00-20:00
◎ 遊湖時間:週一至週日08:30-17:00 每船20位、每趟約25分
◎ 聯絡電話:(03)865-1177
◎ 營業地址:花蓮縣壽豐鄉豐坪路三段289號 地圖
◎ a2水岸園區:官網





【貼心叮嚀】
◎ 寵物搭船規定:僅限小型寵物,由主人抱著並繫上牽繩或使用寵物提籃,配合船長座位安排(有證導盲犬除外)。
◎ 為了您的安全,身心障礙或老弱婦孺請陪同者共同扶持上船。
◎ 活動進行時務必穿著救生衣,禁止脫下,違者責任自負。
◎ 請自行妥善保管隨身物品,若不慎落水損壞,恕不負賠償責任。
◎ 基於安全考量,如遇天候不佳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,本園區保有更動船班權利,恕不另行通知,敬請見諒。
◎ a2水岸保留所有條件最終解釋及變更權利,如有未盡事宜,a2水岸得隨時修正公告之。
 
【取消政策】

◎ 本票自購買日起算均享有10天鑑賞期(含例假日),退回商品必須於鑑賞期內寄回並須依票價酌收手續費10%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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